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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度国务院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

发布时间:2014-04-02来源: 【字体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和2013年度国务院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,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国务院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报告。本报告包括概述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、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,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。

  一、概述

  目前,我办已建立较为完备的信息公开制度,通过制定《国务院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》、《港澳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》、《港澳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》、《港澳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》等规章制度,对信息公开的范围、方式、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。此外,机关党委负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,社会公众可通过我办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电话、邮箱和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对我办相关工作进行监督。

  2013年,在国务院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我办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,通过政府网站、办证大厅等信息公开场所及时主动、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。

  二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

  (一)公开的主要内容

  2013年,我办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和公布,共主动公开机构简介2条,工作动态15条,办领导活动57条等信息。

  (二)公开形式

  1.政府网站

  我办在门户网站开设了“信息公开专栏”,包括公开目录、公开指南、公开场所、申请公开、监督投诉等子栏目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我办主动公开信息内容,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信息公开申请。

  2.信息公开场所

  我办办证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该场所查阅我办主动公开信息内容。

  三、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
  本年度我办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,亦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。

  四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

  2013年,我办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情况。

  五、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

  2013年,我办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,但也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不够丰富的问题,相关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也需要继续加强。今后,我们将加强信息公开解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,继续提升工作水平。

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           

2014年3月31日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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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年度报告是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有关规定和2012年度国务院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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